多选题
35229/271715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在经营权使用期限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配置()。
A:未经许可擅自更新车辆的
B:管理不善,导致出租汽车停运等妨碍正常营运秩序的
C:突发公共事件时,无正当理由拒绝统一指挥和调度的
D:投入车辆技术条件与承诺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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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详解
官方解释
《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在经营权使用期限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配置:(一)擅自转让和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二)投入车辆技术条件与承诺不符的;(三)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连续两年不达标(B级)的;(四)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九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投入营运,或者在营运期限内连续六十日内未营运的;(五)未经许可擅自更新车辆的;(六)管理不善,导致出租汽车停运等妨碍正常营运秩序的;(七)突发公共事件时,无正当理由拒绝统一指挥和调度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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