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50409/188081 根据《鄂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规定,驾驶员驾驶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在公示的营业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计( )分。
A:1
B:3
C:5
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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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详解
官方解释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1.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2.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3.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合乘的;4.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5.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的;6.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7.在公示的营业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8.不给付乘客专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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