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查看答案
显示题版
试题解析
详解
官方解释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的,处一百元罚款;(二)未执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或者未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费票据的,处二百元罚款;(三)位于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未在指定区域停车候客、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或者离开驾驶座位招揽乘客的,处三百元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开启巡游车电召服务标志或者暂停营运标志的,处三百元罚款;(五)绕道行驶的,处三百元罚款;(六)拒载乘客,或者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的,处五百元罚款;(七)违反规定开启计程计价设备空调模式或者夜间模式的,处五百元罚款;私改计程计价设备或者利用电子干扰设备作弊的,处一千元罚款;(八)固定线路营运、异地营运的,处五千元罚款;(九)驾驶网约车巡游揽客的,处五千元罚款;(十)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吊销从业资格证。有本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从业资格证一至六个月。
驾考试题推荐
- 车辆二级维护时进行的轮胎换位,其目的是( )。
-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 )。
-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 )罚款。
-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 )罚款。
-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故意破坏或改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网约车服务平台相关设备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 )罚款。
- 被依法吊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自吊销之日起,( )内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应当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 )内,按有关规定接受培训。
- 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在( )上标注。
- 网约车驾驶员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
- 拒绝、阻碍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检查,不配合调查处理乘客投诉的,将处以( )的罚款。
科目一试题分类
- 小车科目一模拟考试 5896 道题
- 客车科目一模拟考试 5810 道题
- 货车科目一模拟考试 5759 道题
- 摩托车科目一模拟考试 2149 道题